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合作办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及培训等专项工作比选公告
编辑: 来源:科研处(对外合作办)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3-08-01

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采用公开比选方式开展北京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及培训等专项工作的咨询机构采购工作,现邀请合格的参选人前来参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及培训等专项工作

2.预算金额:30万元

3.最高限价:30万元

4.采购需求:

(1)协助梳理国家及各省市引入社会资本政策文件,收集整理相关案例核心指标参数,支撑本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创新路径以及实施模式研究工作。

(2)梳理本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水务、垃圾处理、停车场等领域投融资模式存在问题,收集各领域支持政策,协助开展项目成本收益及资金平衡方案测算,支撑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规范引入社会资本。

(3)按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协助开展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指导各区及项目单位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前期论证,推动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4)配合开展投融资模式创新有关其他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5.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参选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6.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获取比选文件及参与比选

1.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获取比选文件形式:现场报名。

2.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 8 月 1日至2023年8 月8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3会议室。

购买比选文件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3年 8月 9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

4.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 月 1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23年8 月 1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

6.参选、开标地点: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1223会议室。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fgw.beijing.gov.cn)上发布。

2.受格式所限,如本公告内容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比选文件为准。

3.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比选人: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

联系人:李呈

电话:010-55590139


上一条:转发关于申报2023年度中国物流发展专项基金“宝供物流奖”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2023年度碳达峰碳中和课题委托研究征集公告

关闭



北京物资学院对外合作办公室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 邮编:101149

京公网安备:110402430103 号 京 ICP 备 1201468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