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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征集借鉴自贸区经验推动朝阳区“产业开放+园区开放”实践路径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编辑: 来源:对外合作办 浏览次数: 添加时间:2020-09-0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北京市实施新开放举措行动方案》,充分借鉴自贸区经验,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全面升级,朝阳区商务局拟开展借鉴自贸区经验,推动朝阳区“产业开放+园区开放”实践路径研究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借鉴自贸区经验,推动朝阳区“产业开放+园区开放”实践路径研究

二、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拥有较强的商务综合性研究团队,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家队伍;

(三)对自贸区政策、朝阳区经济发展、服务业扩大开放及重点功能区建设等方面均有较深入的研究基础,有承接相关项目的实际经验。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必须熟悉所申报项目领域的情况,并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二)项目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系统梳理在自贸试验区施行的服务业领域开放政策,探索我区下一步“产业开放+园区开放”的工作思路、任务及措施,加快推动我区服务业高水平开放发展。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商务局网站下载《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9月4日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至朝阳区商务局商务服务业发展科(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日坛北街33号中楼608室);

(三)朝阳区商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四)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朝阳区商务局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杨

电 话:010-65099102

相关附件:朝阳区商务局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朝阳区商务局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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