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计划启动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预案编制项目,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承办单位,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项目
二、项目内容
通过调查研究,编制切合实际的《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类别,应急组织机构、职责,信息上报、应急响应等流程。突出行业特点,分类编制《丰台区文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编制《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三、项目要求
1.成立预案编制工作项目部。负责邀请各领域应急专家参与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和评审工作;负责确定项目负责人,并配备项目技术人员、内勤支持人员等,完善数据、资料整理等;负责完善后勤保障,为项目开展提供有效后勤服务,在车辆、调研等物资上给予项目团队支持,
2.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文化旅游活动,通过实地勘查、现场测量、数据分析和查阅资料等分析方法,排查并确定文化旅游行业可能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
3.梳理区文化和旅游局可支配的应急物资、应急储备、应急专家队伍等应急资源。
4.根据各级法规文件对区文化和旅游局应急管理相关要求,结合实际,明确区文化和旅游局在市、区两级应急管理中的权责范围。
5.结合文化和旅游局现行管理体制和职责分工情况,明确各科室在应急组织机构中的角色和具体职责,明确信息上报、应急响应等流程。
6.征询意见结束后,形成初稿并以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组织专家开展预案评审工作,形成终稿。
7.完成《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总体应急预案》《丰台区文物保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工作,报区应急办审核备案通过。
四、完成时限
2020年10月31日前
五、项目预算
人民币24.9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元整)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时至7月17日18时
(二)项目通报会时间:2020年7月20日11时
(三)资质材料提交时间:2020年7月20日
(四)参选单位采取电话报名方式: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监督管理科,010-63838830
七、参选条件
1.参选单位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注册和运营,从事应急管理咨询服务、应急预案编制、安全生产、安全咨询、安全技术服务相关的法人主体;
2.参选单位拥有安全或应急相关专业人士,并且能够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等)或电气、消防、安全管理等方向相关职称证书文件;
3.参选单位能够了解国家现行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应急预案编制标准导则等相关要求,拥有政府部门及企业应急预案编制或应急管理咨询项目经验,参选单位有稳定的全方面专业技术团队,有较强的策划和执行能力。
4.参选单位应了解丰台区应急管理体制与机制等基本情况,拥有为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编制应急预案或市属央企(及以上)编制应急预案的成功案例(附业绩证明)的优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八、项目比选会准备材料
(一)《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项目》比选报名表壹份;
(二)报名单位营业资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各壹份(加盖公章);
(三)项目比选会汇报PPT文件壹份,纸质版汇报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
(四)汇报文件应包括该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原则上汇报内容不得超过10分钟;
九、比选工作
(一)项目比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区文化旅游局评审小组,对参选单位实施方案、项目保障、项目报价等内容进行评审。五名评审员对参选单位汇报方案进行综合打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三)比选采用现场述标的形式,经评审小组组评分后,当场公布比选结果。
附件:《丰台区文化和旅游行业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项目比选报名表》
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0日